| 历史 | ||||||||
民国成都的桥市 ⊙源自:蜀虎 解放前成都有桥市。它是人市的一种,所不同的,人市是卖人,它是卖力,俗称“卖砣砣肉”。 桥市,成都四门都有,各乡场上也有。农忙紧张季节,如是春天栽秧啦,仲秋打谷啦,下五县(安岳县、乐至县、简阳市、资阳市、仁寿县)的贫苦农民们,便云集成都四乡,晨早站在桥头,等主家雇请。来雇人的多半看“货”论价。这批卖力的苦汉,一不带行李被卷,二不携碗筷缸盆。大都赤脚光头,穿着单菲菲的蓬口只有40cm宽的家织布衣服,背上吊顶草帽,屁股上插把镰刀,夜晚投宿在最下等的旅馆──“鸡毛店”。这种旅馆,通常没有蚊帐,没有被盖,是木板搭的连间铺,上面有一两张生霉发臭草席。如果遇上天雨,没有主家雇请,他们便取出自带的干粮(多半是麦麸饼和包谷粑)解饥。要是吃完了,就紧裤带抱肚子,纵然饥火中烧,绝不会下馆子吃食的。每来一次,大约能赚回斗多米,然后返归务农,翌年再来。这种桥市,随着1952年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,便自行消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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